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的通知
时间:2025-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请及时举报:
一、企业使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二、违规生产国家限制类产品或超产能生产;
三、违法生产和销售“地条钢”行为;
四、其他违反落后产能退出规定的行为。
附件:1.工信部公告《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产能生产工艺设备名录》(2021年第25号).pdf
2.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pdf
举报方式
电话:4223644 邮箱:tysjxwcyc@163.com
(严格保密举报信息,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