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遴选 《太原市“十五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单位的通告
时间:2025-08-27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做好我市重点专项规划《太原市“十五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十五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二)项目经费:最高限价13万元。
(三)项目内容: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调研等方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十四五”以来太原工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对太原工业的影响,紧密衔接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明确未来五年太原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原则、发展目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及保障措施等,谋划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载体,形成《太原市“十五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同时,协助组织调研座谈、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等工作,并形成完整的过程文件。
(四)时限要求:2025年10月中旬前,完成《规划》初稿;11月底前,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026年5月底前,充分衔接省专项规划、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以及各县(市、区)工业领域规划,完成评估论证等工作,形成《规划》终稿,并通过市政府审批验收。
二、遴选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成立工作组,按《机关购买服务工作办法(修订)》审核,并择优确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征信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报单位应自觉服从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监督管理,能全程按要求提交、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主动配合完成其它工作。
(二)申报单位应组织专业团队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团队应熟悉国家、省、市工业战略和相关政策,具备较丰富的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经验。
(三)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包含不限于):
1.单位概况。含单位介绍、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2.实施方案。含对《规划》的理解认识、编制思路框架、工作进度安排、调研方案、预算报价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征信记录。
4.申报单位有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合同以及团队成员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5.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承诺遵守遴选的相关规定,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材料应统一采用A4纸规格排版(编制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封面需注明“《太原市“十五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申报书”、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须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密封装袋,封条处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9月5日17:00前将申报文件报送至市工信局综合科(太原市政府3号楼21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4030756。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7日

